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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乡村振兴造血公益项目暨招募社会企业家

彩虹公益 未来彩虹丁建军
2024-08-23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助手,是执行者、践行者、是具体操作者,结合新时代发展特点及时调整转型思路,运用好相关政策,把牢政治方向,主动靠前,敢于作为,健康发展。



用文字、图片、视频记录下城市建设、民生项目的澎湃脉动将婺城发展的铿锵足音传递给千家万户

金华市婺城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简介

      金华市婺城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成立于2016年9月5日,民办非企业,金华市婺城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成立之初,是一群来自各行各业的生态、环保、健康产业的技术人才和网约车司机组成的志愿者团队,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把健康和文化送进社区,用心打造“家”文化,让更多社区居民通过活动受益,被浙江电视台、浙江在线、金华电视台、金华日报、金华晚报、金华网、今日婺城等各大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初步实现了社会服务的专业化、项目化和品牌化。本着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敬老、爱幼、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为宗旨,服务范围是:助老、助残、助学、环保、社区服务。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和助人自助的传统美德,为创建和谐的社会尽一份绵薄之力。

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本单位的宗旨是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

      本单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聚焦规范提升,加强风险防范,积极参与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以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和为党为民的点滴实践引领、凝聚更多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汇聚青春力量。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助老;
(二)助残;
(三)助学;
(四)社区服务;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本团体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加强对本团队主要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好会员的廉洁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构建新型社区睦邻友好关系、推动智能社区社会功能、情系社区、服务万家,倡导社区睦邻互助、安全健康的公益理念,积极构建新型社区睦邻关系,推动社区和谐及社区环保建设。情系社区、服务万家,倡导社区睦邻互助、安全健康的公益理念,推动社区和谐及社区环保建设。充分展示彩虹公益创新创业事迹,永不言败的进取精神,积极探索发展成功之路。

《我的家乡我建设》德鲁克思想共学社公益慈善人才培养计划,《创办你的社会企业》有效服务民生,有力发展自己。社会企业通过《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的实施,相信可以营造出浓厚的参与氛围,发现家乡的特色资源,推动家乡的发展。让乡亲们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成就感,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凝“新”聚力,共赴“新”程


金华市婺城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企业家和参与者搭建共建、共享、共赢行业生态平台,欢迎更多的朋友能一起参与共同推动乡村行业生态的发展和完善,一起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实施。乡村振兴协作共创交流会,培养公益人才,新业态让农村成为创业热土

“公益”不等于“免费”


       公益乃天下人之公益,公益之所以姓公,是因为一切所为皆是为公共利益而发生。“公益”不等于“免费”,公益是“公共利益”的简称,公益不是公益组织的事情,公益是每个人的事情,它应该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必不可少的。

      我们相信,无论能力、财富的大小多寡,每一个人都可以参与到公益中来,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相信,每个人都有所行动,我们生存的社会才会改变,我们期许一个美好社会。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泓基金管委会伦理道德行为守则声明

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和学习了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泓基金管委会的《伦理道德行为守则》,并自愿遵守守则中规定的全部条款,如因个人(机构)原因违背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泓基金管委会《伦理道德行为守则》相关条款造成对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泓基金管委会以及公益行业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本人(机构)承诺承担全部相应责任。                                     

                                                   声明人(盖章):2024年     月     日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泓基金

管委会成员、监事登记表

编号:

基金名称


姓  


出生年月


国    籍


管委会成员/监事


职   务

□ 主任/会
 □ 副主任/副会长

□ 总 干 事

本人签字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兼职

专职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其他社会职


本人主要简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职务



















基金会意见: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请将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复印件粘贴在背面)        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秘书处制




(请正反面

为了浙江省爱心事业不断健康发展,协议双方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章程》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守法、公众受益和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在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发起管理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泓专项基金,彩泓并签署以下合作协议条款。

第一条  基金名称

该专项基金的全称为:“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泓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彩泓基金)。

该专项基金的编号为:ZAJN1807ZG002K 。

基金会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官巷口支行

银行账号:19025201040001161

美元账号:397458361844 (开户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

港币账号:375358361794(开户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

备注:金华市婺城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或者彩泓基金


第二条  基金性质

专项基金是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开展的定向活动基金,应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基金会章程和本协议书约定进行运作。

专项基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发起管理运作。

第三条  启动资金

1、我们倡议,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弘扬乐善好施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凝聚慈善力量,汇集慈善资源。为支持金华市婺城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的健康发展,方便项目资金管理,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泓基金(发起机构:金华市婺城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经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向浙江省慈善总会备案,决定正式启动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泓基金专项募捐,接收善款捐赠和物资捐赠和使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赠与人与受赠人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捐赠目的

此次捐赠行为是为支持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泓基金爱心事业的发展目的而进行的。

第二条 财产的数额

乙方向甲方数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

第三条 财产的用途:

本协议的财产应当主要用于金华市婺城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营业执照范围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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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9-82743905

联系电话:13516960678(婺城网72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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